标题:小产权房的法律属性与继承问题解析
小产权房,作为近年来社会广泛关注的公共话题,其法律属性与产权归属一直存在争议。这类房产因在集体土地上建设,没有正式的产权证书,其产权归属及流通性受到诸多限制。那么,小产权房能否被继承?其法律地位又该如何界定呢?
案例回顾
王爷爷一家在2000年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,该房产系王爷爷所居住的村大队在村集体土地上自建,未办理任何产权登记。王爷爷去世后,其家人面临小产权房的继承问题。
律师普法
小产权房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,因此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,也不能作为商品房办理过户手续,无法作为遗产进行继承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继承人只能获得房子的使用权,不能处分其物权。
律师提示
因小产权房是王爷爷与张奶奶婚姻存续期间购买,该房产为夫妻二人共同财产,本次继承只能处分王爷爷的部分份额。如无特殊情形或约定,继承人可平分王爷爷的份额,享有占有、使用和收益等权益。但以上权益不能对抗行政行为,如后续进入征迁范围,继承人可就征迁补偿款按照各自享有的份额进行分割。
由于小产权房无法进行产权登记,所有继承人可以书面协议的形式将继承分配方案确定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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